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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注解決初創企業發展的難題??
簡單來說,商標就是商品的品牌,是商品的生產者、經營者用來區別自己生產或者經營的商品和其他生產者、經營者生產或者經營的商品的標志。這個標記通常由單詞、圖形、英語和數字組成。
商標通過確保商標注冊人享有標記商品或服務或許可他人有償使用商品或服務的專有權來保護商標注冊人。
“茅臺”商標為文字標記;奔馳的商標(一個三角圈)是圖形商標;鳳凰自行車廠的“鳳凰”商標是“鳳凰”字和鳳凰鳥圖形的組合,即文字和圖形的組合商標。
商標注冊是指商標使用人依照法律規定的條件和程序,向國家商標主管機關(國家工商總局商標局)申請注冊其商標,經國家商標主管機關依法審查后準予注冊的法律事實。在我國,商標注冊是商標保護的前提,是確定商標專用權的法律依據。商標使用人一經獲準注冊商標,即標志其取得商標專用權,受法律保護。
企業使用的商標未注冊,致命的弱點是商標使用者不享有商標專用權。也就是說,你用這個商標,別人也可以用,會影響商標在表明商品來源方面的基本作用,也導致商標在代表某些商品的質量和信譽方面的作用大打折扣。比如企業A生產的“藍天”牌電飯煲,因為質優價廉很受消費者歡迎,但是“藍天”商標沒有注冊,所以其他一些廠家認為這種電飯煲可以賣得好,價格也不錯,就把“藍天”商標貼在自己的電飯煲上出售。結果,企業A的市場銷量迅速下滑,“藍天”商標的口碑一落千丈。很多消費者拿著其他企業生產的“藍天”牌電飯煲,要求企業A退貨或賠償經濟損失。雖然這種情況超出了企業A的預期,但也是應該預料到的。企業A請求商標局停止其他企業使用“藍天”商標,但由于該商標不是注冊商標,企業A不享有該商標的專用權,商標局對企業A的請求不能被接受。
未注冊商標的另一個弱點是,一旦他人先注冊了該商標,該商標的第一使用者就不能再使用該商標。這方面的教訓很深刻。我國《商標法》規定,商標專用權的原始取得只能通過商標注冊取得,而申請商標注冊采取先申請的原則,即對于未注冊的商標,誰先申請注冊,誰就被授予商標專用權。因此,無論企業使用一個商標多久,如果未能注冊該商標,只要他人申請注冊該商標,該商標的專用權就授予他人。
未注冊商標的另一個弱點是未注冊商標不能形成工業產權,因此不能成為用戶的無形資產。我國《商標法》規定,注冊商標的專用權受法律保護,未注冊商標不受法律保護,其使用者不享有商標專用權。所以嚴格意義上來說,我國只有注冊商標才是工業產權,只有注冊商標才能成為企業的無形資產。